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
-
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
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,对于经鉴定为工伤残的职工,应当实施康复治疗,帮助其尽快康复并恢复工作能力。以下是关于伤残人员康复和就业安排的具体内容: 1. 康复治疗伤残人员应当接受医疗机构的康复治疗,包括物理治疗、职业康复等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伤残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,定期进行康复评估,调整治疗计划。雇主应当为伤残人员提供必要的康复帮助和支持,确保其按时接受治疗。 2. 就业安排伤残人员康复治疗期间,雇主应当为其保留岗位,不得因伤残歧视解除劳动关系。如果伤残人员无法回归原岗位工作,雇主应当根据其残疾程度...